會員權利及義務簡介
香港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編輯委員會為香港樹仁大學學生事務處轄下其中一個學生團體,受學生事務委員會監督,成立目的是:
1. 推動及協助新聞與傳播學系同學參與各項校內實習工作,藉以實踐各科新聞課程理論。
2. 安排各種康樂及學術活動,培養同學對新聞與傳播學系的歸屬感及學術氣氛。
會員資格
1. 凡就讀於香港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之全日制學生,均有資格成為本會會員。同學繳交會費後即成為會員。
權利
所有會員均有其權利,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1. 參與編輯委員會舉辦之學術或康樂活動;並可享用本會設施;
2. 參與編輯委員會所安排之實習工作;
3. 依據編輯委員會之選舉制度,享有選舉權及被選權;
4. 出席會員大會,享有發言、表決、創制、罷免、動議及否決權,惟須依據會章所訂程序行使;
5. 有列席編輯委員會幹事會議之權利。
義務
所有會員對本會均有義務,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1. 遵守本會會章;
2. 接受編輯委員會所安排之各項實習工作,或有關之會務工作,並須依照規定時間完成,確保審慎的工作態度,並須勉力符合所需的學習水平;
3. 遵守會章、會員大會、全民投票及編輯委員會之一切決議;
4. 不得作任何損害編輯委員會利益之行動。
舉辦活動原則
本團體舉辦活動,均會遵從以下原則,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1. 會員私隱
1.1 同學因參加活動而提供的個人資料,團體負責人會妥善保存,並只會恰當地用於有關活動。
1.2 團體不會把同學之個人資料,以任何形式轉移予任何人士或機構(向樹仁大學提供資料作教育紀錄除外)。
2. 活動內容
2.1 本會舉辦之任何活動均會以安全為首要原則,本會會對活動的安全性及可行性作出評估及確保所有參加者安全。
2.2 活動不可帶有暴力、色情、粗言穢語、歧視、性騷擾、人身攻擊或不雅的成分。
2.3 本會嚴禁在舉行活動期間飲用酒精飲品,若因活動性質而需要飲用酒精飲品(如餐桌禮儀工作坊),本會不接受未滿十八歲之同學參與該活動。
3. 參加者指引
3.1 會員有權選擇參與任何活動,本會不會迫使同學參與任何活動。
3.2 會員參加活動前,應先衡量自己健康狀況,以確保自己適宜參與該活動。如果因健康欠佳而引致於參加活動時受傷或未能參與部份項目,一切責任皆由參加者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