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權利及義務簡介
歷史學系系會為香港樹仁⼤學學⽣事務處轄下其中⼀個學⽣團體,受學⽣事務委員會監督。
會員資格
1) 凡樹仁大學歷史系之同學,當繳交基本會費後,即成為本會之當然會員,所有會員需繳交本會會費。會員因畢業而離校者;或因其他理由而中途退學者,其會員資格即自動取消,會費則不獲退還。
權利
所有會員均有其權利,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1. 出席所有會員大會(包括常年大會及臨時會議大會);
2. 在會員大會中,有發言權及投票權,並在本會全民投票中,享有投票權;
3. 選舉時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4. 享有一切本會所授予之權益及職權;
5. 享有創制、罷免、動議、和議及複決權;
6. 根據幹事會常務會議及緊急會議之會議程序,享有旁聽及發言權,但不具投票權;
7. 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
8. 可監察及彈劾幹事會之工作,並交由會員大會處理。
義務
所有會員對本會均有義務,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1. 遵守會章及附則;
2. 遵守由會員大會、全民投票及幹事會通過之決議;
3. 繳交會費;
4. 支持本會會務之推行;
5. 不得作任何損害本會利益之行動。
舉辦活動原則
本團體舉辦活動,均會遵從以下原則,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1. 會員私隱
1.1 同學因參加活動⽽提供的個⼈資料,團體負責⼈會妥善保存,並只會恰當地⽤於有關活動。
1.2 團體不會把同學之個⼈資料,以任何形式轉移予任何⼈⼠或機構(向樹仁⼤學提供資料作教育紀錄除外)。
2 活動內容
2.1 本會舉辦之任何活動均會以安全為⾸要原則,本會會對活動的安全性及可⾏性作出評估及確保所有參加者安全。
2.2 活動不可帶有暴⼒、⾊情、粗⾔穢語、歧視、性騷擾、⼈⾝攻擊或不雅的成分。
2.3 本會嚴禁在舉⾏活動期間飲⽤酒精飲品,若因活動性質⽽需要飲⽤酒精飲品(如餐桌禮儀⼯作坊),本會不接受未滿⼗⼋歲之同學參與該活動。
3 參加者指引
3.1 會員有權選擇參與任何活動,本會不會迫使同學參與任何活動。
3.2 會員參加活動前,應先衡量⾃⼰健康狀況,以確保⾃⼰適宜參與該活動。如果因健康⽋佳⽽引致於參加活動時受傷或未能參與部份項⽬,⼀切責任皆由參加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