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權利及義務簡介
中國語言文學系系會為香港樹仁⼤學學⽣事務處轄下其中⼀個學⽣團體,受學⽣事務委員會監督。
會員資格
1) 所有攻讀香港樹仁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下簡稱「中文系」)的同學均可成為基本會員。凡會員因畢業而離校者,或因其他理由而中途退學者,其會員資格即被取消。
2) 具有可成為會員資格者,需全數繳付會員費,正式成為中文系系會基本會員,會員費由系會幹事會負責徵收。
3) 除中途退學者,所有會員費用一經繳付,將不予退還。
4) 中途退學者將照其退學時所就讀年級,按比例退還會費。
權利
1) 出席所有會員大會,享有發言權及投票權。
2) 參與全民投票,享有投票權。
3) 選舉時享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4) 享有一切本會所授予之權益及職權。
5) 享有罷免、動議、和議及複決權,惟須依據會章所訂程序行使。
6) 享用本會一切福利設施及參與本會活動。
7) 享有本會所有會議旁聽權,惟須於會議前一個上課天以書面或口頭通知該會議主席。
8) 可退會。
義務
1) 遵守本會會章。
2) 出席所有會員大會。(包括週年大會及特別大會)
3) 遵守由會員大會或全民投票通過之決議。
4) 不得作任何損害本會利益之行動。
5) 協助及支持本會會務之進行。
舉辦活動原則
本團體舉辦活動,均會遵從以下原則,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1 會員私隱
1.1 同學因參加活動⽽提供的個⼈資料,團體負責⼈會妥善保存,並只會恰當地⽤於有關活動。
1.2 團體不會把同學之個⼈資料,以任何形式轉移予任何⼈⼠或機構(向樹仁⼤學提供資料作教育紀錄除外)。
2 活動內容
2.1 本會舉辦之任何活動均會以安全為⾸要原則,本會會對活動的安全性及可⾏性作出評估及確保所有參加者安全。
2.2 活動不可帶有暴⼒、⾊情、粗⾔穢語、歧視、性騷擾、⼈⾝攻擊或不雅的成分。
2.3 本會嚴禁在舉⾏活動期間飲⽤酒精飲品,若因活動性質⽽需要飲⽤酒精飲品(如餐桌禮儀⼯作坊),本會不接受未滿⼗⼋歲之同學參與該活動。
3 參加者指引
3.1 會員有權選擇參與任何活動,本會不會迫使同學參與任何活動。
3.2 會員參加活動前,應先衡量⾃⼰健康狀況,以確保⾃⼰適宜參與該活動。如果因健康⽋佳⽽引致於參加活動時受傷或未能參與部份項⽬,⼀切責任皆由參加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