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權利及義務簡介
社會工作學系系會為香港樹仁⼤學學⽣事務處轄下其中⼀個學⽣團體,受學⽣事務委員會監督。
基本會員資格
1) 凡香港樹仁大學之全日制社會工作系學生均有資格申請成為本會基本會員,繳交會費後即可成為基本會員。
權利
1. 在本會會員大會中享有發言、投票、動議、和議、複決權,並在全民投票中享有表決權。
2. 參與本會之競選,並在選舉時享有提名、和議及投票權。
3. 出席會員大會、列席幹事會會議。
4. 參加本會各項活動,並享用本會一切福利設施。
義務
所有基本會員對本會均有義務,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1. 遵守本會會章;
2. 依時繳交會費。
3. 愛惜及保護本會一切設施及物資
舉辦活動原則
本團體舉辦活動,均會遵從以下原則,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1 會員私隱
1.1 同學因參加活動⽽提供的個⼈資料,團體負責⼈會妥善保存,並只會恰當地⽤於有關活動。
1.2 團體不會把同學之個⼈資料,以任何形式轉移予任何⼈⼠或機構(向樹仁⼤學提供資料作教育紀錄除外)。
2 活動內容
2.1 本會舉辦之任何活動均會以安全為⾸要原則,本會會對活動的安全性及可⾏性作出評估及確保所有參加者安全。
2.2 活動不可帶有暴⼒、⾊情、粗⾔穢語、歧視、性騷擾、⼈⾝攻擊或不雅的成分。
2.3 本會嚴禁在舉⾏活動期間飲⽤酒精飲品,若因活動性質⽽需要飲⽤酒精飲品(如餐桌禮儀⼯作坊),本會不接受未滿⼗⼋歲之同學參與該活動。
3 參加者指引
3.1 會員有權選擇參與任何活動,本會不會迫使同學參與任何活動。
3.2 會員參加活動前,應先衡量⾃⼰健康狀況,以確保⾃⼰適宜參與該活動。如果因健康⽋佳⽽引致於參加活動時受傷或未能參與部份項⽬,⼀切責任皆由參加者⾃⾏負責。